前言
本鄉鄉立幼兒園原分設於本鄉各村里中,於九二一震災時鄉立托兒所辦公廳舍倒塌,本所極力爭取重建經費,幸蒙九二一重建委員會首肯核准補助經費19,837,000元,得以完成一期重建工程,其後本所為提昇幼童收托服務品質及提供幼童有寬廣安全之教保及遊戲活動空間,並改善舊式分設各村托混齡、設備簡陋之教保品質。
92年度擴大公共建設中提撥500萬元興建聯合廚房及93年度中央補助地方基本建設方案中提撥1,500萬元完成增建二期工程,期使本鄉之幼童均能在快樂、安全、舒適之環境中學習成長。
本鄉立幼兒園於91年9月21日九二一震災屆滿三週年之同時揭牌正式啟用,目前共招收16班之學齡前幼童,人數約250人,並備有5部幼童車接送幼兒上、下學服務工作。
設立依據、目的
1.依據兒童福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制定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
2.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並維護其安全與健康。
3.因應社會需要,提昇公立托兒所服務品質及形象,減輕偏遠地區家庭負擔,使幼兒獲得最妥善照顧。 4.解決職業婦女托育困擾,紓解雙薪家庭學齡前子女教保及照顧等問題。
目前現況:
幼兒園員工:園長1員、護士1員、護理人員1員、教保員(含組長及助理教保員)25員、職員2員、廚工3員、司機5員、隨車人員2員、環境人員1員, 計41人。
幼兒園目前收托學童人數:16班(幼幼班2班、小班4班、中班5班、大班4班、樟湖1班),人數277名。
收費標準:為照顧鄉內弱勢家庭之計,各項收費均依雲林縣政府訂頒範圍內,採最低標準。
目前幼兒園幼童車共計5部,接送範圍包括永光、永昌、崁腳、麻園、古坑3村、水碓、棋盤、高林、田心、東和、荷苞、新庄、湳仔、山峰、華山、桂林等村落。
未來展望
本鄉立幼兒園為響應政府重視兒童福利政策,保育國家民族之幼苗,提昇學齡前幼童教保品質,減輕家庭負擔,幼兒園團隊自知責任重大,將依規定全心全力分層負責,辦理收托業務,並秉持以往服務精神,繼續加強各項托育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