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機溫網室設施設備及有機生產加工設備補助申請案,請於109年4月15日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送至縣府 辦理初審,逾期不候。 二、有機堆肥設施設備及有機農業田間栽培及肥培管理講習會申請案,請於109年5月31日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 表件送縣府辦理初審,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