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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禽流感好發季節,為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於 112年度加強「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稽查工作

一、近期新型高病原性禽流感(H5N1)疫情頻傳,日本及南韓
等國相繼發生禽場案例,而本縣沿海鄉鎮 (麥寮、台西、
東勢、四湖、口湖及水林)位處候鳥度冬必經之地,防疫
風險不容小覷,爰請養禽業者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以防
範禽流感入侵及傳播:
(一)針對沿海鄉鎮之家禽場,每月稽查30場,經查不符合旨
揭措施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
以下罰鍰。
(二)112年度稽查項目如下:
1、陸禽場及水禽案例場應將家禽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
式之禽舍內。

2、水禽場一般場:
(1)21日齡以下鴨隻及24日齡以下鵝隻,應飼養於密閉
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內。
(2)飼料桶應採密閉式,採食區應採非開放式(具圍網
及遮蔽物避免野鳥糞便掉落)之設計,並加設水禽
進出閘門。
(3)全場水禽採統進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