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2年6月27日防檢 二字第1121482390A號函辦理。 二、請輔導(轉知)所轄養豬相關業者,立即落實門禁管制、 人車進出、畜牧場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相關防疫 宣導,畜主及獸醫師遇有疑似病例應立即循線通報所在地 公所或本縣動物防疫機關,俾利即時反應及處置。 三、請呼籲轄內養豬相關業者避免前往波赫等其他疫區國家畜 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 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所飼 養動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2年6月27日防檢 二字第1121482390A號函辦理。
二、請輔導(轉知)所轄養豬相關業者,立即落實門禁管制、 人車進出、畜牧場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相關防疫 宣導,畜主及獸醫師遇有疑似病例應立即循線通報所在地 公所或本縣動物防疫機關,俾利即時反應及處置。
三、請呼籲轄內養豬相關業者避免前往波赫等其他疫區國家畜 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 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所飼
養動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