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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示範性強化養豬場精準管理計畫」補助申請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3月14日農牧字第112004246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補助對象: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
證,或已領有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建築執照或使
用執照者(排除110年及111年已申請資格保留之畜牧
場)。
(二)補助金額:依畜牧場規模計算,補助金額上限1,000萬元
/場。
(三)申請時間:112年4月13日(四)至112年8月31日(四),逾
期則喪失此次補助資格。

(四)申請書寄送:申請書請送至畜牧場所轄鄉鎮市公所進行
初審(逕送縣府者不予受理),並備妥相關申請資料,避
免影響補助時效。
(五)完工期限:須於112年11月1日前完工,並繳交完工報告
書至畜牧場所轄鄉鎮市公所。
(六)分區承辦聯絡窗口:
1、縣府江先生(05-5522525)/工研院張小姐(049-
2345289):麥寮、台西、東勢、四湖、口湖、水林、
北港。
2、縣府施小姐(05-5522520)/工研院江小姐(049-
2345278):褒忠、元長、土庫、虎尾、斗南、大埤、
古坑。
3、縣府張小姐(05-5522517)/工研院張小姐(049-
2345648):崙背、二崙、西螺、斗六、莿桐、林內。
(七)申請書:112年補助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已放至「雲林縣政
府農業處/表單下載/畜產業/112年度「示範性強化養豬
場精準管理計畫」補助申請資料」請自行參考。
三、檢附申請書、112年補助額度表及110年、111年已申請資格
保留之畜牧場名冊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