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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農業設施颱風洪水保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補助農民投保之農業保險商品,112年度農民投保該保險商品,由雲林縣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保險費,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一、依據農業保險法及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17條之1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1年12月22日農授金字第1115065146A號書函公告112年度「富邦產物農業設施颱風洪水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投保該保險商品得依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向農委會農糧署申請保險費補助,設施結構體補助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5萬元。

三、112年度雲林縣政府對農民投保旨揭保險商品補助百分之四十保險費,並依循中央保費補助原則:「補助標的為設施結構體,不包括附屬設備;補助對象為農民,不補助農企業」辦理。

四、具有「結構型鋼骨溫網室」之農民,可至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各服務據點申辦投保,以降低生產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