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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公告修正「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

最高檢察署111年10月21日公告修正「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增列線上遊戲點數、第三方支付、手機行動支付、虛擬通貨等新興數位工具、約其放棄競選(俗稱搓圓仔湯)、虛偽設籍、不實訊息、境外勢力資金滲透介入選舉等妨害選舉態樣;並修正不構成賄選犯罪例示,提供檢察官及社會大眾參考。

民眾如發現有妨害選舉刑事案件情事,請即向政風單位或檢察機關檢舉反映,以端正選風,共同維護廉潔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