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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省工高效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古坑鄉公所
  • 單位:古坑鄉公所

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省工高效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4月25日農糧資字第111106915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方式辦理,相關執行方式詳如計畫內容,本(111)年實施期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

1、措施: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引進新型農機及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簡稱農噴無人機)等共5項。

2、農民申請期間:111年4月25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

3、補助款申領期間:111年6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止。

(二)第二階段:

1、措施: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及農噴無人機等3項。

2、農民申請期間:111年7月15日至同年8月31日止。

3、補助款申領期間:111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

三、農民提出申請後,視預算核定額度,依政策配合度積分高低排定補助優先順序。審查通過者由受理單位通知農民購置農機,農民購置農機後向原受理單位申領補助款,俟完成核銷予以撥付補助款。

四、計畫相關資訊及表格置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111年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