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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雲林縣古坑鄉公墓公園化墓地暨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 發布單位:古坑鄉公所
  • 單位:古坑鄉公所

凡本鄉轄內禁葬公墓(華山科角公墓、水碓宅內公墓、東和砂崙尾公墓、東和頂崙公墓、麻園湖仔底公墓)起掘且晉崎坪坵示範公墓納骨堂塔位,塔位費用可優惠4千元,但需於起掘前至公所辦理,與原四村優惠僅能擇一適用,請周知。

辦理起掘且晉塔應備文件:

請先擇定起掘、晉塔吉日並攜帶下列文件於起掘前至公所辦理:

1.戶政事務所辦理:【每位亡者除戶謄本】2份

【申請人與亡者如非直系血親另需攜帶能證明與亡者具備親屬關係之現戶謄本二份】至公所辦理。

2.、塔位申請登記表(請先至塔位選位)。

3.申請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