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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草嶺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案」自民國111年2月21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

  • 發布單位: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 單位: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2月21日起至111年3月22日止,計30日。

二、公告地點: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及古坑鄉公所工務課。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變更草嶺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案」第二次公告徵求意見範圍示意圖、以及公告徵求意見書。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111年2月23日上午10時00分於草嶺遊客中心舉行(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村40-2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所工務課提出,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109年公告徵求意見期間之意見已全數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