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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養殖漁業加強內銷作業規範」修正為「漁產品加強內銷作業規範」及「養殖漁業促進外銷作業規範」修正為「漁產品促進外銷作業規範」。

  • 發布單位:古坑鄉公所
  • 單位:古坑鄉公所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4月30日府農銷二字第1090523377號及5月8日府農銷二字第1090524275號函。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養殖漁業加強內銷作業規範」修正為「漁產品加強內銷作業規範」並修正全部規定,及「養殖漁業促進外銷作業規範」修正為「漁產品促進外銷作業規範」並修正全部規定,業經該會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9134704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