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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照明光源(含破損者)妥善包裝回收之宣導

一、

目前可回收的廢照明光源包含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即一般所謂的省電燈泡,其形狀包括球形、U型及螺旋形等)、緊密型螢光燈管、燈帽直徑2.6公分以上之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燈管(HID)、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及供照明使用之直管型、環管型、安定器內藏式型及緊密型發光二極體(LED)。 

二、

大部分燈管(泡)因內含微量有害成分(汞及螢光粉),建議與一般垃圾分開收集後,再送至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照明光源販賣店家或環保機關核可之回收商進行回收。

小提醒:將廢燈管(泡)妥善貯存或置入新燈管(泡)保護紙套中,並置於孩童無法取得的地方,以避免破損污染及碎片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