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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24-重創機關服務品質的暗夜惡火

臺中市西屯區公所103年6月某日深夜近11時傳出火警,消防局接獲保全通報立即出動4個分隊,共14輛消防、救災車以及40多名警消前往灌救。

起火點是在該區公所地下一樓停車場,在已斷電情況下,消防人員立即破壞通往地下停車場的鐵捲門入內灌救,只是地下室屬密閉空間,現場濃煙密佈,消防人員很快撲滅火勢,所幸無人傷亡及受困,但有20部電動機車焚毀,天花板相關供電線路、電話及網路、排水系統均受損。

西屯區區長表示,保全公司晚間發現異常狀況立即到場並通知她,經瞭解起火點是在地下一樓的員工停車區,因電動機車電池充電自燃引發火勢,此次火災連帶損及合署辦公之西屯戶政事務所,損失金額達420萬。在設備及電路修復期間,該二行政機關斷電、斷話,各項業務及為民服務品質均受到嚴重影響。

另北屯區公所104年2月亦發生下班時間電動機車起火延燒案,幸及早發現並通報,消防人員得以迅速控制火勢,災損並未擴大。

案例研析:

由上述案例研判,係該區公所電動機車電池品質疑慮、煙霧偵測器未妥善檢測、消防警報器某些開關未開啟、滅火之消防設備使用弱電系統作為緊急用電備載等,致該機關之防火安全產生漏洞。

為避免類似情事,各級機關及學校平時應加強防災教育及演練,另各機關並應建立完善之火警通報系統及監視管理機制,關心電器設備、線路有無異常,落實平日安全維護宣導,確實維護機關安全。

-轉載自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